中評社台北6月15日電/陳敏薰涉嫌買官案,前“財政部長”林全今天被台北地院以證人身分傳喚。法官吳定亞詢問“財政部”主管的金融人事,是否都要經過前“總統”陳水扁的同意?林全表示:舉凡金融機構董座的任命權屬於“政治任命”,“總統”本來就有權力,只是陳水扁把權力授權給他而已;事實上金融人事出現比較大的變動,都是由“總統”作的決定。
中廣新聞報道,由於陳敏薰涉嫌透過陳水扁向前“財政部長”林全要求大華證券董事長一職,法官吳定亞問“財政部”主管的金融人事是否也要經過陳水扁同意,林全說實務上應該是這個樣子,當初“行政院長”游錫堃這樣跟他說,他只是轉述。“總統府”可以授權給他,“行政院”也會把一些人選跟“總統府”溝通,如果不授權,就是說這個人選,“總統府”會交代一個人選,“財政部”是一個主管業務部會,他做過“部長”,他有義務告訴這個人選是否適合。
林全說,這些金融機構董事長的任命權,是“政治任命”,“總統”本來就有權力,只是“總統”把權力授權給他而已,2004年時“總統”第二任任期,金融人事有比較大的變動,中間有很多是陳水扁決定的人事,林全說他相信不只是陳水扁如此作為,而是長期以來都是這樣方式在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