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1日電/聯合報黑白集專欄指出,連續第三人,國民黨“立委”江連福因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台中縣必須補選。接下來,若廖正井的案件又遭遇相同命運,國民黨恐怕就難謂再有什麼扳不倒的“國會”優勢了。
這連串案件,有些甚至只是兩千、五萬元之數;但檢審以高標準從嚴判定,對心存僥倖的政客和抬轎者卻是當頭棒喝,對端正選風將有積極效用。獨立的司法有助民主的進境,此一系列堪稱經典之作。
當然,也有人對這些案件是否“選擇性”表示質疑。例如,案件均是扁執政時舉發,對象均為藍委,而無綠營人士。比如說,江連福以五萬元請人代辦座談會並拉人出席,卻在對方退款時被錄音存證,說係遭人“設計”;再如李乙廷向廟宇、社團捐款兩千元香油錢,也被認定有罪。這幾千、幾萬元買票,“國家”卻要花費數千萬辦理補選,賄選的代價實在可怕。
但從“民主無價”的角度看,檢審從嚴認定,不容許金錢在灰色地帶對民主偷雞摸狗,絕對值得肯定。江連福以候選人身分交付金錢是事實,李乙廷平時未見捐款給社團,張碩文則因父親買票而喪失“立委”職位,凡此事例,都在警惕參選人須強力約束競選團隊,從事乾淨的選舉競賽。當然,檢審也須明察秋毫,不分藍綠,一律嚴查重辦,不容賄選戕害民主政治。
“選舉沒師父,用錢買就有”,這是台灣過去選舉聖經的圭臬,但經過這波“選舉無效”震盪,政治人物應該了解:選舉可以找“師父”,但絕不能賄選。檢審加油,今年所有的候選人皮要繃緊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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