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第4次ECFA正式協商及第5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會議今天敲定兩岸經濟協議 (ECFA)文本與早收清單內容。台灣爭取到貨品貿易早期收穫商品清單539項,大陸獲得早收267項。
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即台灣早收清單,包括農產品18項、石化產品88項、機械產品107項、紡織產品136項、運輸工具50項、其他產品140項,合計539項,預定分2年3期降為零關稅,其中立即降稅項目達108項。
台灣對大陸降稅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包括石化產品42項、機械產品69項、紡織產品22項、運輸工具17項、其他產品117項,共267項。
中央社報道,兩岸經濟協議(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草案概要全文如下:
一、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提列範圍
目前兩岸稅則係依據世界關務組織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簡稱 WCO) 制訂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 HS)2007年版制訂,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則係依據各自海關進口稅則提列。在中國大陸方面,2009年HS 8位碼總項數7868項,其中工業產品6685項;台灣方面,2009年HS 8位碼總項數8730項,其中工業產品7145項。
二、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概述
(一)項數及規模
1.ECFA 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之項數及規模,係依據兩岸於99年1月26日第1次正式協商後雙方交換之2009年稅則及貿易資料進行核算。
2.依據中國大陸2009年海關進口稅則及貿易資料,中國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計539項,以2009年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計算,計138.4億美元,占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16.1%。
3.依據台灣2009年海關進口稅則,台灣同意對中國大陸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計267項,以2009年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金額計算,計28.6億美元,占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金額10.5%。
4.兩岸早期收穫產品清單之項數及貿易規模比例,分別約為1:2及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