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美國司法部14日對扁家在美房產提出民事沒收告訴。訴狀指出,陳水扁家族與其相關人士合謀以複雜手法轉移不法所得,並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房產,已觸犯美國多項法律。
中央社報導,訴狀指出,根據美國與台灣司法機關的調查,陳水扁家族來自賄賂等的不法所得,係透過位於美屬維京群島(U.S. Virgin Islands)與尼維斯島(NevisIsland)轉入美國。
扁家購置的房產,一間是紐約市曼哈頓島西28街261號的Onyx Chelsea公寓大廈5B號,另一處則是維州凱斯威克Ferndown Lane 2291號的獨棟住宅。
訴狀指出,紐約與維州的房產雖然分屬當地的West28 Street LLC與Pegasus Virginia LLC,但兩者事實上皆是維京群島Avallo Ltd.公司分支機構,而AvalloLtd.的負責人為扁家媳婦黃睿靚。
Avallo Ltd.同時又與Bravo InternationalHolding Ltd.、Knight Square Irrevocable Trust、Global Fiduciaries Limited等有資金或管理關係。
訴狀依所得證據列舉6大理由,要求紐約州南區及維吉尼亞西區兩處聯邦地區法院同意沒入兩處房產。美司法部已表示,可能會將拍賣的部分所得歸還台灣政府。
訴狀理由指出,扁家族與其相關人士合謀,隱匿賄賂、洗錢等不法所得,並違反美國法規將資金匯入美國,最後以不法所得違法購置房產,已違反美國法典第18編第981條,及第18編第1956與1957條。
第981條為民事沒收法(civil forfeiture)。第1956條為利用金融工具洗錢,第1957條為藉由特定不法活動,從事房地產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