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31日(記者 鄒麗泳)“總統府”將在9月1日公布“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已不再編列陳水扁的禮遇金及扁辦事務費。扁今天指“立法院”臨時會配合馬英九的政治追殺,把其妻吳淑珍唯一生活、醫療依靠的禮遇金全部取消。“這種抄家滅族、趕盡殺絕的政治報復”,好像又回到戒嚴時期警總動輒沒收“叛亂犯”的財產。
陳水扁十分不滿強調,“懲治叛亂條例”早就廢除了,警總也不存在了,想不到馬英九比蔣介石還“殘暴”。蓬萊島雜誌“阿扁”札記明天刊登“輿論審判何時了?獨立審判路遙遙!”扁火力全開砲轟馬英九。另外,扁辦明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未來扁辦及蓬萊島雜誌何去何從。
陳水扁說,司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包括政黨介入、金錢收買、行政干預,更包括輿論影響都不可以。特別是有不同政治立場的媒體主持人、名嘴,為特定政黨服務效勞,甚至淪為政黨惡鬥的打手,製造不實輿論,成媒體審判。部分法官邊看電視、報紙邊辦案,不是自甘被指揮,就是甘受利用;看到媒體輿論的批判、恐嚇;法官心生畏懼,在強力的輿論審判壓力下,很難做到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遺憾的是,偵查中的案件,違背偵查不公開的報導評論早已不是新聞,胡亂指揮檢察官如何偵辦、押人,更毫不遮掩,公然為之。對審判中的案子,政論性節目“私設刑堂”,有罪無罪,刑度輕重,羈押與否,全都干預。這是台灣司法的最大悲哀,其對台灣司法要成為社會公義最後一道防線,無異是最大的缺口。
扁痛責,輿論審判凌駕司法審判,為顧及統媒及深藍的“觀感”與“期待”,明知海外匯款已回來9成,全部都已超過高院判決有罪的2倍以上,換言之,有一半以上的錢都是合法的。其中一成的差額是3年前的鑑價,已因景氣變化貶值,或在處分金融商品時的虧損利差,已無資金可供逃亡之用,但高院就是付出贖金也不放掉人質。
扁表示,一樣地,“最高法院”在7月22日已經指出特偵組對扁家所有財產的扣押是濫用公權力,顯然,違反了“憲法”對人民財產權、訴訟權的保障。特偵組仍執意扣押他在台南的老家祖產,30幾年前尚未從政的律師事務所及民生寓所,還有“總統薪水”要做太太的看護、醫療費之用,全遭凍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