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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馬家小姐不符特勤保護法律要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20 10:36:13  


蔡得勝表示,兩位馬家小姐依法並不在保護的範圍之內。(中評社黃惠玟攝)
  中評社台北10月20日電(記者 黃惠玟)對於馬英九旅美的兩個女兒馬唯中、馬元中是否列入維安特勤保護對象,“國安局長”蔡得勝今天上午指出,依法馬家兩位小姐並不符合特勤保護對象“同儕共居”的條件,不過由於不少“立委”相當關切馬家小姐的安危,因此“國安局”駐外單位已與當地警方建立一個機制,只要馬家小姐有發生危難情況,就可以在第一時間處理。

  外傳馬英九曾經指示“國安”特勤單位不要打擾兩個女兒在美的就學及就職,不過,蔡得勝表示,至少他從未聽馬英九說過,也不曾聽過兩位馬小姐拒絕保護。

  蔡得勝指出,特勤對象保護,必須要兼顧法治,又要兼顧社會觀感、全民期待,及當事人意願,根據法律規定必須是“同儕共居”,馬家小姐並不符合保護的要件。然而,“立法院”不少委員都認為應該要提供必要的保護,“國安局”必須在這中間尋求平衡點,因此目前的做法就是由駐外單位從旁協助,建立與當地警方完善的保護機制,只要發生問題,就可以在第一時間提供必要的協助。

  他強調,目前的做法是兼顧法律的基礎及當事人隱私的需求,而馬家小姐與“國安”特勤之間也應該有這樣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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