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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中表示,雙方就後續協商議題規劃交換意見,同意將兩岸投保協議列為第七次會談協商議題。(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記者 康子仁)第六次江陳會今天下午舉行《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簽署儀式,會後雙方各自舉行記者會,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向媒體表示,這個協議的簽署,有利於切實保護兩岸人民的健康權益,推動兩岸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增進兩岸人民福祉。此外,海協會長陳雲林也提出,希望儘快啟動兩岸科技、文化、教育等議題的協商。
在協議簽署之後,海協會首先在圓山飯店國際會議廳舉行記者會,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說明這次會議成果,出席記者會的還包括駐會副會長李炳才、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李亞飛和海協會理事、國台辦交流局長李維一等人。
鄭立中記者會一開始,先說明江陳會內容,雙方討論並確認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討論兩岸投保議題,也確認投保議題的溝通成果,肯定兩會兩年多來所簽訂的各項協議執行成效,並就各自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初步溝通兩會後續協商議題規劃,兩會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鄭立中也轉述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談話,明年兩會會談應重在保持兩岸制度化協商的穩定發展。建議兩會進一步豐富談判議題,照顧兩岸同胞多方面需求,儘快啟動兩岸科技、文化、教育等議題的協商。
鄭立中指出,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的簽署,標誌著兩會協商向社會、文化領域拓展;投保協議的階段性成果,是兩岸根據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要求進一步深化經濟合作的體現,這些成果豐富了兩會協商的內涵,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新的內容。
鄭立中說明《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的內容,雙方同意本著保障兩岸民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促進兩岸醫藥衛生交流與合作的宗旨,建立兩岸傳染病疫情信息通報機制,加強檢疫防疫措施和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的處置;同意加強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合作,建立重大醫藥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同意加強兩岸中醫藥研究與交流,促進中醫藥發展,採取措施保障中藥材品質安全;同意加強兩岸重大意外事件所致傷病者的緊急救治合作。
鄭立中表示,江陳會當中討論了兩岸投保議題,確認了前一階段業務溝通的成果。依據兩會第五次會談共識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雙方就建立投資保障機制、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充分交換意見,取得一定進展。
鄭立中轉述,雙方認為,應從保障兩岸投資人利益出發,遵循通行慣例和作法,體現兩岸特色,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和促進雙方投資。雙方將討論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投資爭端解決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項和內容。雙方表示,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就上述事項和內容進一步展開協商,以儘速達成協議。
鄭立中指出,雙方就後續協商議題規劃交換意見,同意將兩岸投保協議列為第七次會談協商議題。同意積極展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經濟合作等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議題的協商,任何一項取得成果,即可列入兩會會談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