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31日電/台“總統府”追究民進黨執政時期大批公文佚失事件,有民進黨人士回稱這些未登錄的文件,多半是首長私函、賀卡,特偵組表示,只針對機密文件進行調查,對於私人信函等無關機密文件,並不在調查範圍內,檢方將儘速清查,追究相關人刑責。
中國時報報導,特偵組搜索扁辦查扣的一○二箱文件中,確實有部分是扁私人信函,基於隱私,檢方不便透露內容。檢方強調,只針對機密公文,追查有無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私人信函,檢方不會處理。
據指出,二零零八年特偵組第一次搜索扁辦查扣四十四箱文件,共有一六三一份文件,其中四二九件文件屬於機密,其餘則非機密公文。
去年特偵組再赴扁辦搜索查扣五十八箱資料,有一一三六件機密文件、另有六八八件非機密公文。因此合計檢方兩度搜索扁辦查扣一○二箱資料、三千多件文件中,有一五六五件屬於機密文件。
這一千五百餘件機密文件,機密等級包括“機密”、“極機密”,除了有大批“總統府”機密文件、公文外,另有“國安局”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間情資,以及上呈扁的“國安日報”等機密情資公文。
其餘相關機密資料,分別來自於“行政院”、“外交部”、“經濟部”、“國防部”、“中央銀行”、“調查局”、“警政署”等單位,包括有機密外交公文、援外機密公文及軍購案文件,其中“調查局”機密資料包括李登輝時代政府金援南非的“鞏案”洗錢調查報告、扁婿捲入台開案的調查資料。由於“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公文須經“核定”程序核列機密等級,程序才算完備,否則是一般公務機密,難用本法相繩、究責。
針對民進黨表示,“總統府”指稱的佚失公文中私人信函,並非公文,“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反駁,“總統府”在清查時早就將賀卡、喜帖、訃文和陳情信等排除在外,否則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收文紀錄將高達幾十萬件。羅智強呼籲相關人士,與其急著找理由推卸責任,不如用坦率的態度向“監察院”與民眾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