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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投書:成為領導人要有出櫃勇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18 14:19:36  


施明德今天投書媒體再指蔡英文應公布性傾向。(中評社 翻攝)
  中評社台北4月18日電(記者 黃筱筠)施明德是前拋出質疑蔡英文姓傾向的問題後,施今天再度投書《蘋果日報》指出,蔡英文自我保護和被保護的極其嚴密,這樣的人一旦成為最恐怖的動物“總統”,台灣將會如何?“坦白說,我不寒而慄”。施在文章最後還屬名“總統”的敵人。

  施明德今天投書媒體表示,“沒有出櫃的誠信與勇氣,如何成為政治領袖”。相反的,在位而未“出櫃”的同性戀政治人物,一旦衣櫃被打開,反而變成醜聞,沒有不下台的。問題不在同性戀,問題在有沒有誠信。歐洲社會也是在經歷過這些出櫃的政治領袖之後,人們才懂得說出“那是私事”。換句話說,一旦“出櫃”後,那才會成為私事。這也是人們對從事公共事務的政治人物“誠信”的基本考驗。

  施明德說,這兩天某些婦女團體、同性戀團體、政客把他針對“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的提問,擴大成全台未婚女性都應做性向表態,以及扭曲成他在強迫同性戀者出櫃,都是惡意的攻訐,“蔡英文是否為同性戀者早已是台灣社會未公開的議題”。如果有一天呂秀蓮、陳文茜、高金素梅、李紀珠和陳菊等未婚女性出來競選“總統”,他還提問的話,他才是白目又無知。 

  施明德說,以現行法律目前所規範的“總統”親屬關係都是以異性婚姻為唯一基礎。大膽假定,蔡英文當選“總統”而她又是個同性戀者,依現行法律只能要求她申報“異性配偶”的財產,限制她“異性配偶”的任官權及種種行為迴避。

  而她不會有“異性配偶”,所以她任何“同性配偶”就算社會知情,法律上完卻無法加以監督與限制。這時,她任命其祕密“同性配偶”及其家屬擔任大官或掌管公營事業,甚至要“同性配偶”擔任“吳淑珍”藏錢、拿錢、洗錢、賣官的角色,請問社會、媒體如何監督,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我們又要用什麼法律來追訴她不具合法地位的“配偶”及其親屬?”

  施明德說,為了要預防或監督國家將來可能遇到的弊端:“總統”同性配偶淪為“吳淑珍”,他才會請問“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的性傾向?同性戀的愛情和異性戀一樣偉大、一樣神聖,社會想了解“總統”候選人”是否為同性戀怎麼會是不應該?怎麼會是“侵犯人權”?怎麼會是“性別壓迫”?請問“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想躲避這個問題又是為什麼呢?若她是基於選票考量,那就是不道德的,也是對台灣社會的不信任。這兩天台灣社會表現,證明台灣人民對同性戀的包容與尊重是相當高。 

  施明德說,所有的人都該享有“人權”,唯獨“總統”例外,因為“總統”必須交出自己的某些“人權”來享有作為“總統”的龐大“特權”。

  “總統”是2300萬人中唯一沒有人權問題的人,而且還是有巨大能力侵犯人權的人。所有捍衛“總統”人權的人,都是在拍馬屁,才是別有政治目的。“總統”是台灣最恐怖的動物!防“總統”要比防猛虎、防小偷、強盜還嚴密!

  監督“總統”!永遠不能袒護,包庇、溺愛“總統”!

  這篇文字是一個“總統”的敵人”沉重的告白!


    相關專題: 臺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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