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下任“總統”,我會動員大量的台灣文史工作者,對日治時代以來的台灣民主運動史,對在這個運動中奉獻犧牲的以及應褒應貶的人物,做最真實的了解以及最公正的評價,並把這樣的成果列入“國史館”出版的台灣歷史的重要部分。
我會成立台灣民主紀念館,不僅陳列這些史實,也表彰對台灣民主有重大貢獻的先烈先賢。
我也會要求重新開啟對林家血案、對陳文成命案、對319槍擊案等重大歷史事件的調查。為了消弭藍綠和族群的對立,這些重大歷史事件的真相不應該被淹蓋,對真相的調查不應該不了了之。同樣地,基於消弭藍綠和族群對立的考量,如果我是下任“總統”,我會在就任之前,請求馬英九特赦陳水扁前“總統”。陳水扁已經受到司法的公正審判和制裁,司法的正義基本上已經實現。特赦前“總統”,不是給他特權,而是給社會和諧一個空間。
前“總統”到底不是一般囚犯。即使是在成熟的民主國家,把前“總統”關在牢中,對整個社會還是一種沉重。所以,牽涉水門案的美國總統尼克森,甚至未經司法程序就獲得特赦。而韓國幾位牽涉貪腐案件的前“總統”,也都在經過司法的審判和制裁之後,獲得特赦。“總統”的特赦權,本來就不是司法權,而是政治裁量權。“總統”有責任維護社會的和諧,消弭造成社會對立的因素。寧可讓陳水扁在海外度過悔恨的餘生,也不要讓他死在可能激化對立的“國內”獄中。
只有馬英九特赦陳水扁,才更能發揮消弭台灣內部由歷史產生的政治和社會對立的作用。
如果我是下任“總統”,我要點燃全民的新希望。我要讓人人都有懷抱希望的權利,都有懷抱希望的勇氣,都有懷抱希望的自由。
如果我是下任“總統”,我知道這是上天的奇蹟,不是個人的勝利。我會行上天的意旨,不敢有個人的私慾。我一生把從政當作修行。我會把做好四年“總統”,當作佛家的“修成正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