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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爆李登輝匯新加坡10多億 特偵組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01 15:45:18  


  中評社台北7月1日電/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告發李登輝外洗錢疑案,日前接洽“法務部”聲請辦理向新加坡檢察總署請求司法互助,查證相關資金海外匯流的情形,李登輝目前暫列“特查”案洗錢罪被告,特偵組不排除時機成熟後傳訊李登輝。

  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因扁家弊案被調查期間,曾持洗錢資料告發李登輝也涉及美金5000萬元(合新台幣10餘億元)的洗錢案,請求一併偵辦,特偵組已將李登輝5名隨扈陳國勝、李忠仁、鄭光麟、廖松青、李志中聲請入出境管制,後續將調查李登輝是否如扁一樣海外洗錢。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中午指出,特偵組確有偵查此案,且有進度,已請熟悉案情的檢察官負責蒐證,近期曾透過法部檢察司單一窗口,向星加坡檢察總署就此案聲請司法互助,但偵辦“國安”秘帳案5月31日傳訊李登輝時,並沒有就此對李偵訊,如有進一步明確證據,將再行決定後續偵查作為。

  陳水扁2008年9月5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就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案作證時,當庭向當時仍在台北地檢署偵查組辦案的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告發李登輝,台北地檢署依法院組織法將案件移轉特偵組,由特偵組簽分“特查案”偵辦,李登輝列被告。

  特偵組同年10月15日將陳水扁告發的5名“國安局”現任、卸任李登輝隨扈境管,並在劉泰英因新瑞都案在監服刑時,指派檢察官到台北監獄就訊劉泰英,案情發展中,檢方會等待與星國的司法互助資料回籠後,考慮在適當時機傳訊李登輝答辯。

  台北地檢署2003年偵辦李登輝“國安”秘帳案時,前檢察長施茂林、前“檢察總長”盧仁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組“檢調首腦會議”,監控案情發展,嚴禁約談李登輝,之後,再以鋸箭法將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出納組長劉冠軍起訴,讓李登輝“逍遙法外”8年。

  “國安”秘帳案爆發於2000年政黨輪替後不久,是陳水扁上台後,有意清算國民黨黨產的系列弊案之一,目的在搞清楚國民黨的金脈在何處。“國安”秘帳的敏感性甚於其他,牽涉“外交”、“國防”、政治及“國家金庫”的資金運用等,台北地檢署在2002年分案查辦後,由於案子不純然是刑事司法案件性質,案件偵查狀況,自然也非同於一般查案手段,檢調發動任何一點一滴的偵查作為,都須提前報告、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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