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6日電/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涉嫌洗錢案件,清查謝長廷與其妻及妻之兄弟姐妹等三親等的8人,均無鉅額匯款至海外,全案因查無具體犯罪事證,今天將案件簽結。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指出,日前接獲匿名檢舉,內容指出民進黨蘇貞昌說:“長廷兄,轉移焦點並不能改變你涉貪的事實!”,陳水扁出庭時也指責:“為何不辦謝長廷以其小舅子之名義匯款10億至國外”等語。另外,謝長廷曾在公開場說:“我謝某人如有涉及貪污,目前馬政府早就起訴了”等語。特偵組因此分案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為調查陳水扁當時指出,謝長廷的洗錢情資來自“調查局長”葉盛茂。檢察官於今年2月9日上午,在台北監獄提訊陳水扁及葉盛茂對質,葉盛茂堅稱,沒有這項情資,更沒有提供給陳水扁;陳水扁則辯稱有收到這項情資,“不記得是誰提供了”,因無法提出消息來源及相關書類,檢察官不採信陳水扁說法。
檢察官清查謝長廷及其妻游芳枝、游女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共計8人的帳戶,從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止,均無匯款到新加坡或是鉅額匯款至海外,認定全案查無具體犯罪事證,予以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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