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謝長廷今天說,經多次“修憲”,台灣“制憲”必要性與強度降低,如果中國大陸宣布“中華民國憲法”無效,台灣就可開始“制憲”。
中央社報道,謝長廷傍晚在廣播節目中說,原本“中華民國憲法”不合理的部分太多,但經多次“修憲”後,已修改許多不合理的部分,要求“制憲”的必要性與強度已降低,且在目前國際情勢下,美國、日本不一定支持台灣“制定新憲”。
謝長廷表示,在兩岸用“中華民國”名稱交流,較能維持模糊的創造性空間。如果中國共產黨宣布“中華民國憲法”無效,台灣要求“制憲”的能量就會變大,到時就可開始“制憲”。
謝長廷表示,中國大陸對“九二共識”的解釋是“一中原則”,中國國民黨說是“一中各表”,他認為1992年會議就無法達成兩岸關係定位共識。後來國共認為應“擱置爭議,捨異求同”。
他說,提出“憲法各表”就是要延續各表的精神。他不承認九二共識,但有替代方案,他承認1992年有個會議,但他認為1992年會議精神就是“憲法各表”,雙方依“憲法”,台灣與中國大陸各自表示自己的身分。
謝長廷表示,“憲法各表”是兩岸有兩部“憲法”,各自以“憲法”表達立場,互相雖有差異,但可對話。一中各表是中國只有一個,不是“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一個是正統、合法,這是零和結果、冷戰時代產物,兩者有很大差異。
他說,目前兩岸關係就是現狀互不隸屬,“憲法”有特殊關係,“憲法”的特殊關係就讓後代智慧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