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0日電/前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今天表示,針對不當黨產的追討,他認為應該從政黨法中抽出,單獨制定“措施法”;至於是否要設立獨“立委”員會,因牽扯層面較廣,他傾向於設在“立法院”。
中央社報道,“國會”觀察基金會與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轉型正義系列研討會,邀請“立委”與專家學者討論如何制訂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邱太三在發言時表示,不當黨產是針對過去,但政黨法是針對現在跟未來,在時間規範上有差異所在;其次,黨產是針對特定政黨,而政黨法是普遍性針對所有政黨規範;而政黨法中對黨產的來源及用法規範比較單純,但不當黨產相對複雜,他認為不當黨產應從政黨法抽出,單獨訂定“措施法”的定位。
邱太三表示,因為黨產問題的複雜性與牽扯範圍面向太廣,各界都認為應該要設立獨“立委”員會,但到底要隸屬“行政院”、“總統府”,或是設置於“立法院”,其實都有各自利弊,因為涉及到後面調查、追溯與返還等問題。
邱太三說,若設在“行政院”內,可能擔心執政黨偏頗;要是隸屬在“立法院”,又有人擔心會有政治考量。但他個人傾向將獨“立委”員會設在“立法院”,因為“立法院”既能代表民意,且各政黨代表都有,屆時就尊重“立法院”來做探討與審查。至於黨產要追溯到哪個時間點以及處理範圍,還需進一步討論。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在本條例生效時,會要求國民黨提出,現有的財產共有多少?除了在已經有黨費、競選經費捐贈、補助金及孳息取得之外,全部推定為不當黨產,但只針對現狀來返還,剩下的就是在政黨公平競爭環境下,國民黨該保有的財產。
顧立雄也說,“立法院”組織法中規定,“立法院”必要時可增設特種委員會,他認為可以在“立法院”下設一個名稱比較中性的委員會,進行包括真相追尋、清查黨產來源,以及必要的返還與追討等任務。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表示,對於目前民進黨提出的幾個版本,似乎讓學者不是很滿意。若以2002年民進黨提出的版本作基礎的話,還是有很多要做修改,未來會邀請專家學者與時代力量一起草擬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