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6日電/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廿五日作證表示,他的四個海外帳戶,去年二月間收到陳水扁匯款一百九十一萬多元美金當時,並不知道是在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海外鉅款被凍結;他從未懷疑資金來源是為洗錢,他相信扁是要為推動台灣國際外交,才匯款請他幫忙做事。
中國時報報導,吳澧培並表示,扁去年曾告訴他,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說,在他卸任“總統”後可“出國”,扁還說卸任後很快就會“出國”,但扁並未告訴他“出國”後有什麼具體規劃,也不知扁為何要趕在卸任前三個月,就急著匯款到他帳戶。吳的說法,扁當庭還是沒有表示意見。
台北地方法院以證人身分傳喚吳澧培,就扁家海外洗錢案進行調查。吳澧培接受審判長訊問時,除詳細說明收受陳水扁匯款的始末,更為自己捲入扁案喊冤,作證結束後當庭呈送一份“答辯書”,強調他很期待合議庭能澄清他並未參與洗錢。
吳澧培說,他是去年一月底接到“總統府”幕僚來電,二月三日到官邸和扁見面,陳水扁向他表示即將卸任,希望能夠為台灣的國際外交繼續做些事,扁還說知道他長期為台灣國際外交努力多年,臺灣有一筆別人的捐款,希望他能配合。
吳澧培指出,他告訴扁在海外有帳戶可控制,扁就在去年二月廿二日,在他提議下,將四筆、合計一百九十一萬多元的美金,匯到他名下高盛國際公司在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四個帳戶。
吳澧培強調,他相信扁給他的錢,是為了推動台灣國際外交工作,根本沒有懷疑過是洗錢,因為扁執政八年,在任職資政期間,他曾對扁的兩岸、外交、經濟政策不以為然,為此四度提出辭呈,如果是洗錢,一定要找親信,他下意識認為錢已在海外,不可能要透過他幫忙洗錢。
吳澧培還說,扁在剛任“總統”的二零零零年或隔年,他曾收到馬永成交付一百萬美金,確實是用在推動國際事務上,所以他認為匯款不是洗錢。
陪席法官吳定亞質疑,既然要在美國做外交,為何不直接匯款到美國,是否為規避美國聯邦法律針對大額匯款須報備的規定?吳澧培說,因為要從事希望美國承認台灣的外交工作,在美國一定有人不喜歡這樣的事,他認為應該要低調,才分散匯款,未想過會和國際洗錢嫌疑產生牽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