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做出最後決定,認為陳水扁“逃亡串證之虞”尚未消滅,再加上屬於重大案件,因此決定繼續延押2個月。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因為被告原來羈押的原因還沒有消滅,所以裁定從7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黃俊明表示,最主要是因為他犯嫌重大,所犯為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原來有逃亡的可能性,事實還是存在,以及串證、湮滅證據等,且基於被告有干擾審判的一些動作,所以法官認為還有羈押的必要性,所以裁定延押2個月。
對於何謂“干預審判”黃俊明表示,陳水扁在看守所與他人面會時,有提到‘要求外面的人跟他施壓,你們要出來說,說我們大家都是這樣嘛’!還有連署等等,法官在判決書上都有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