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30日電/針對陳水扁宣稱,前“外交部長”田弘茂從不曾向他說明外交出訪未用完的零用金應該繳回一事,田弘茂在美國洛杉磯語帶保留地表示,“那應該是他自己的記憶吧!”
媒體報導,扁在機密外交案中主張,沒有人告訴他出訪零用金該怎麼用,但田弘茂兩次在特偵組作證說,親手將零用金10萬美元交給扁,並告知要“專款專用”,用不完的要繳回。
中央社來自洛杉磯報導指出,刻在美國加州進行私人行程的田弘茂接受記者訪問時,一開始以事情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交由特偵組正式對外說明為由,不願多談。
田弘茂說,“外交部”對於零用金的花用,並未要求必須提交消費明細,“總統”要如何使用,怎麼使用,“外交部”不會過問。
對於陳水扁是否放進私人口袋,或是如外傳的匯入兒子陳致中的帳戶,他表示,“沒有瞭解”,帳務處理都是由“外交部”會計室與“總統”辦公室幕僚處理。
田弘茂語帶保留地說,這已是9年前的事情,只能憑記憶向特偵組說明,“但我個人都是實報實銷,沒用完的就繳回去。他(指陳水扁)說我沒跟他提過,那應該也只是他自己的記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