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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灣《壹週刊》 |
中評社台北10月7日電/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導,根據未曝光的證詞,去年12月特偵組根據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的關鍵供述,掌握了陳致中在扁家洗錢案不只是“單純的人頭”角色,而是直接扮演扁家處理海外鉅款的CEO、主導洗錢的要角。
報導指出,根據杜的指證,陳致中曾兩度親自下達指示,要求將扁家新台幣5.4億元匯至瑞士帳戶;並要求代發電子郵件予海外友人討論如何隱匿海外洗錢信息,陳致中在扁家洗錢案的主導角色自此清晰。
檢方掌握信息,2006年10月紅衫軍上街頭,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和吳景茂(吳淑珍胞兄)等將原本存放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7.4億元,搬到台北市龍江路元大花園廣場馬維建住處的地下室金庫。
當時,元大集團大家長馬志玲、太太杜麗莊和兩個兒子馬維建、馬維辰都在場。這筆錢一直存到2007年6、7月間,吳淑珍突然跟杜麗萍說起:“錢放在那邊太可惜,希望在海外投資。”當時吳的指示很明確,就是5.4億元匯到海外投資,剩下的2億元留在帳上。
杜麗萍說,當時吳淑珍要分批做短期、安全的投資,因為吳說這些錢可能要幫陳致中買房子。每次吳都是將要投資的金額寫在紙條上裝入信封,在請她交給馬維建,共分兩次。
不過,在馬維建將扁家的5.4億元,拿去海外投資公司債後約三個月左右,杜麗萍又銜命而來說:“夫人覺得這個報酬率很低,現在美國的股票報酬率很好,可不可以幫她買股票?”馬維建一聽,當場以自己無法勝任回絕。
約一個月後,杜麗萍突然找馬維建,交給他一張手掌大的小紙條,上面是打字列印的銀行及帳號,馬維建形容“就是一個匯款指示”,第一次要他匯出約6百萬到1千萬美元。杜麗萍說,這是“夫人第一次指示我們要把海外投資的錢匯到他們自己的帳戶”。
當時,馬維建認為有個地方不太對,要杜麗萍再去跟吳淑珍確認。於是,杜又去問吳淑珍,說馬維建有疑問,但吳也不知道,就當場找陳致中來說明。杜麗萍向檢方說,這時“陳致中就向我確認上面的文字是沒有錯誤的”,於是馬維建就照著指示匯款。隔了幾個星期,吳淑珍又指示把剩下的錢匯到同一個帳戶。
特偵組發現,陳致中兩度指示馬維建匯款的5.4億元帳戶,正是陳致中在瑞士威格林銀行的帳戶。
另外,杜麗萍接受偵訊時,還呈上一個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空白信封,內有陳致中的手寫文件一紙。杜麗萍說,有一天吳淑珍託人拿此信封給她,要求她代發一封電子郵件;因為她不會發電郵,就請外甥女幫她處理。特偵組一看,這封信是陳致中寫給他的海外友人,討論如何防止被查到海外匯款的相關信息,顯然陳致中擔心自己的電子信箱遭檢方監控,因此欲借杜麗萍之手代發,規避檢方追查。
杜麗萍去年12月1日的關鍵性證詞,讓特偵組逮到陳致中在扁家洗錢案扮演的主導角色;也循線追查到陳致中在瑞士威格林帳戶內的5.4億元。而元大馬家在陳致中指示下,將5.4億元轉匯到瑞士威格林銀行帳戶;杜麗萍也按陳致中的交代,幫他代寄電郵給海外友人,討論如何防止被查到海外洗錢。這二項指示,證實陳致中自始至終都主導海外洗錢,且對扁家錢是非法資金知之甚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