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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毅表示,王毅主任11月8日在寧波表示,關於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的問題,大陸方面已經準備好了,隨時可以簽。 |
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台辦發言人楊毅表示,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有利於促進兩岸金融業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有利於進一步優化大陸台資企業的融資環境。對於台灣方面關切的簽署的地點、時間、方式,對於大陸方面來講都不是問題。
有台灣記者提問:請問關於兩岸簽署MOU的部分,目前快要進入簽署的階段了,但是台灣方面提出說希望兩岸用發文的方式簽署MOU,目前到底進度如何?簽署的時間和形式是不是有具體的答案?
楊毅表示,對於銀行業和證券、期貨業來講,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建立監管合作機制,是雙方互設或參股金融機構的前提條件。兩岸金融監管合作機制的建立,將為兩岸金融合作邁入實質階段創造積極條件,有利於促進兩岸金融業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有利於進一步優化大陸台資企業的融資環境。所以,台灣的工商界、金融界對此高度期盼,希望早點簽下。
他說,今年4月26日,兩岸兩會在南京簽署了《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兩岸金融主管機構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建立合作機制是落實這一協議的具體措施。目前,兩岸金融監管機構依照協議確定的原則,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協商,雙方對簽署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所涉及的業務性、技術性的問題已經達成一致意見。
他說,王毅主任11月8日在寧波表示,關於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的問題,大陸方面已經準備好了,隨時可以簽。今天我還想進一步說明,對於台灣方面關切的簽署的地點、時間、方式,對於大陸方面來講都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