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台灣新任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出爐,為達簡併選舉目的,若“立法院”通過修改地方制度法,任期都將延長,以配合2014年7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舉行。
中央社報道,現行各級民選公職選舉期程不同,以致台灣幾乎年年有選舉,例如去年選完“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昨天結束;明年緊接而來的則是5個“直轄市長”、市議員選舉。
為簡併選舉,“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的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民選地方公職人員的任期,將以下屆直轄市長及市議員的任期屆滿日(2014年12月25日)為基準,予以調整。
昨天剛出爐的下屆縣市長原本任期4年,將延長1年5天,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延長9個月24天;明年將選出的下屆鄉鎮市民代表及台灣省、福建省村里長則延長4個月24天;台北市里長因上屆延選之故,任期將縮短22天。
任期調整一致後,2014年同步舉行“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7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若“立法院”順利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4年內將只舉辦1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可達成簡併選舉活動、節省社會成本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