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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一旦被要求下台,問題才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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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月6日電(記者 黃惠玟分析報導)台“監察院”昨天審查“檢察總長”陳聰明彈劾案,未獲通過,藍委呼籲陳聰明要他如果夠“聰明”的話,應該先行自我了斷,以免自取其辱。其實,“監察院”若通過彈劾案問題不大,如果他一旦被要求下台,問題才真的很大!
其實,以陳聰明任期只剩1年多來說,不管他何時下台,對扁案沒有任何意義,如果國民黨“立委”邱毅指控陳扁兩人關係匪淺,陳為扁脫罪,過去在陳的主導下扁案已經被切割成多案,甚至設下不少可以讓扁輕罪的密碼,那麼讓陳聰明提前下台,也已經無助於扁案偵查。
其次,陳聰明這個“檢察總長”的位置,是司法改革很重要的一環,當時“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國會”通過,任期4年的設計,為的就是要讓負責司法案件偵察的總長立場可以超然,特別是對於高官、民代或重大經濟犯罪的案子,陳聰明是第一任,一旦陳聰明下台,那麼當初這個總長位階拉高的設計,恐怕得重新檢討,特偵組的存廢也會被搬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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