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3日電/前台灣海軍中將雷學明控告陳水扁、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等人誹謗他在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佣金,刑事部分先前經判決無罪定讞,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民事部分,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中央社報導,陳水扁、賴清德與前“立委”徐國勇於2005年底選舉期間,公開指稱雷學明及其他4名海軍軍官包括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人,涉嫌在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2000萬美元佣金,遭雷學明等人提出誹謗之訴,並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共計新台幣20億1000萬元。
刑事部分,先前北院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雷學明等人不服上訴,高院於去年9月30日宣判陳水扁等3人無罪定讞。
北院今天則就本案民事求償部分,同樣將雷學明等人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雷學明等前海軍軍官於2001年間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的拉法葉艦案,目前仍在北院審理。
雷學明女兒雷倩對則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她認為因為案件延宕太久,同時許多事實至今仍無法真相大白,期盼拉法葉本案判決後,司法能夠還給他們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