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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家旅遊局港澳台司司長、海旅會祕書長滿宏衛(左)致贈慰問金給盧日卡的妻子凌雪雨。(圖: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
中評社台北11月1日電(記者 李仲維分析報導)對於在蘇花公路坍方意外中罹難的大陸觀光客,馬政府應比照罹難的台灣民眾,給予公平的對待,一視同仁發給家屬慰助金。
“內政部長”江宜樺日前表示,“內政部”比照去年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標準,發給梅姬颱風罹難者家屬每人新台幣100萬元,但大陸旅客並非慰助金發放的對象。
江宜樺表示,發給陸客急難慰助,過去並無前例,必須等“行政院”政策指示,再配合辦理。
發給陸客急難慰助金,過去確實沒有前例,但自開放陸客赴台觀光以來,這次蘇花公路坍方意外造成有史以來陸客在台最大的死傷,而且到現在還有19名陸客生死未卜,傷心的家屬在台灣苦苦等候消息。
台灣“陸委會”已經表明,“國家賠償”是不分對象的,換句話說,罹難者家屬是可以提出“國家賠償”的,如果獲得“國賠”的話,不分台灣人或大陸人都可以領到賠償金。
既然連“國家賠償”都不分對象,層次較低、金額較少的慰助金豈可因“沒有前例”,就不發給陸客?
從人道和公平的角度出發,對於已經確定罹難的陸客龔豔,馬政府應盡快做出決策發予家屬慰問金,如此也可稍稍安撫傷心徬徨的其它家屬,並為處理陸客在台意外事故立下一個範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