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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被起訴,台灣媒體發出號外,在路上發送。(中評社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日電(記者 鄒麗泳)李登輝被特偵組以涉嫌侵占公有財產罪提請公訴,李登輝委任律師顧立雄昨天下午指出,當初金錢進出都由“國安局”掌管,李很有把握,沒有任何一毛錢流入他的個人口袋,他坦蕩蕩。
詢及特偵組為何再度啟動偵辦該案?是否是陳水扁的告發?顧立雄說,這是特偵組的問題,他無法幫特偵組回答,他自己則在五月中下旬時接受委託,那時,李登輝被特偵組列入被告、只約詢一次,之後就是起訴書了。
顧立雄強調,構成侵占公有財產罪的基本要件是,必須在職務上保管支付,難道一位“國家元首”要保管“外交部”的還款嗎?他認為,如果,連“國安局”負責金錢的徐炳強都無罪,那麼有什麼具體理由將當時身為“總統”的李登輝就這樣子,無憑無據、僅用揣測就加以起訴?
李登輝被特偵組起訴,台北政壇關切,委任律師顧立雄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顧立雄說,他是在早上上班時間接獲王燕軍(李辦主任)的電話,說特偵組要在上午10時30分舉行記者會,當時,他們兩人都感到非常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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