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8日電/聯合報報道,馬英九昨天舉行“黃金十年”最終篇記者會,拋出與中國大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他表示,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和“國會”監督三項前提下,“我們現在也在思考,未來十年當中,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以下為馬英九“黃金十年”兩岸部分摘要:
和平協議
“經過三年多運作,我們現在也在思考未來十年當中,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這樣做是有前提的,第一就是‘國內’民意有高度支持,第二我們‘國家’有確實需要,第三必須要在‘國會’監督的情況下,才會踏出這一步。我們會非常審慎,但因為現在規畫是十年,因此這種可能性當然不會排除”。
“要不要簽和平協議,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公共政策,我們不會為簽而簽,一定是能夠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情況下才會去做。之所以提出來,因為這是十年的規畫,不可能在十年當中不去觸及這個議題,我們必須要先去做周全的準備”。
政治對話
“我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先經後政就是沒有排除跟大陸未來做政治對話,和平協議當然是其中之一。”
兩岸互設辦事機構
“為了進一步穩定兩岸關係,並且把互動的模式制度化,循序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這樣會使得雙方在處理兩岸事務上,更能夠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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