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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爆料,新店垃圾掩埋場環評放水,辜仲諒對扁行賄新台幣3億元。(台灣《壹週刊》) |
中評社台北8月12日電/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導,台灣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又有重大發現,在調查龍潭購地案的資金流向時,查出台泥董事長辜允成支付新台幣4億元賄款給扁嫂吳淑珍、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與蔡銘哲等人,以及從丹麥匯進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美國銀行帳戶1億元。這1億元懷疑和前中信集團副董事長辜仲諒有關,而且還由檢調擴大調查辜仲諒,是否為台北縣新店安坑掩埋場開發案曾給扁家3億元,追查其中有無對價關係。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則表示,特偵組並無相關案件,報導與事實不符。
報導指出,據情資顯示,特偵組發現在龍潭購地案前,辜仲諒為安坑掩埋場已送錢給扁家。知情人士指出,龍潭購地弊案及安坑掩埋場案都與中信辜家有關,龍潭購地案雖是辜成允支付4億元匯款,但情資顯示,不僅辜成允、連辜仲諒也出了4億元。
據檢調單位的了解,中信集團旗下的捷和建設,籌組專門從事廢棄物清理事業的“欣服股份有限公司”,而安坑掩埋場就是由欣服公司負責規劃籌建。
消息人士透露,特偵組掌握情資指出,欣服公司在推動安坑掩埋場開發案時,因為地方反彈聲浪大,辜家向扁家求援,最後花3億擺平,讓開發案過關,並在2003年與北縣府簽約。
文章報導,當時辜仲諒和辜成允為了處理86億元財務黑洞,也找上吳淑珍處理龍潭土地,最後在2004年2月搞定,做為科學工業園區用地,幫兩個辜家解套。
特偵組後來查出,2004年1月至4月,辜成允共陸續匯了1198萬美元(約新台幣4億元),到扁家人頭戶郭淑珍在美國帳戶,但未發現辜仲諒有匯款給吳淑珍的人頭帳戶。辜仲諒在就訊時表示,吳淑珍在龍潭購地案時,確實提出他和辜成允要各付4億的說法,但他認為是吳淑珍在開玩笑而未理會。
不過情資卻顯示,其實中信辜家也付了4億元,其中在龍潭購地案通過後,付了1億元,另外的3億則因安坑掩埋場開發案部分,後來雖與北縣政府簽約,但因居民抗爭遲未設置,等於未竟全功,就由這3億元來擺平。
特偵組清查郭淑珍的海外帳戶時發現,從丹麥有一筆350萬美元(逾新台幣1億元)款項於2004年1月29日匯入,經手這筆錢的蔡銘哲以為辜成允多付1億元而退回,特偵組經與情資比對後,朝向這1億元是辜仲諒給的方向調查。
對此,扁辦向吳淑珍求證,她表示沒有此事 因全案是縣府簽約,與中央沒有關係,辜仲諒不可能因此給她3億元。
中信金則表示,對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子,尊重調查不便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