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台灣“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歲出所需財源新台幣1200億元,分4個年度編列,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院會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中央社報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歲出部分,共編列1200億元,其中2009、2010、2011、2012等4個年度分別編列414億元、490億元、227億元及69億元。
“行政院”主管編列92.6億元,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受災戶災前借款及信用卡債務展延利息補貼等10.8億元、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文化資產災後復建計劃等4.6億元、““原民會””辦理部落聯絡道路復建及聚落遷建等工程75.3億元、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運作經費1.9億元。
“內政部”主管編列212.4億元,以辦理長期安置住宅計劃、市區村里聯絡道路橋梁復建工程及安家方案等。“教育部”主管編列14.4億元,是國民中小學校園復建所需經費。
“經濟部”主管編列200.9億元,辦理“中央”管河川復建工程、淹水水災救助及縣市管河川、排水復建計劃等。“交通部”主管編列210.6億元,用以辦理公路與鐵路設施緊急搶修及復建,以及觀光產業重建計劃等。
“農業委員會”主管編列269.8億元,以辦理農貸展延與農漁會信用部借款展延的利息補貼及擔保品滅失補助、受災戶農業損失現金救助等。“勞工委員會”主管編列32.7億元,用以辦理廠商僱用人員獎勵與臨時工作津貼等。
“衛生署”主管編列86.6億元,辦理預防傳染病流行防疫計劃及健保費與醫療補助等。預備金編列80億元,以支應未來臨時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