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監察院”表決時,採取的是“不記名投票”方式,哪些“監委”反對彈劾陳聰明,外界難以一窺全貌,6位力保陳聰明的“監委”,不必承受任何社會壓力,但是彈劾結果未過,批評和質疑的聲浪紛至遝來,已經使“監察院”清譽受損,期待“監察院”打老虎的民眾失望,也讓馬政府改革的承諾大打折扣,“監察院”和馬英九成為輸家,馬英九萬萬沒想到的是,他所提名的“監委”,最後會倒打自己一耙。
因此,已經有“監委”看不下去,直言應該改變表決方式,和“立法院”一樣,改為“記名投票”,讓所有的彈劾案透明化,哪些人贊成、哪些人反對,應該清楚向社會交代,把“監委”的意志攤在陽光下接受外界檢驗,才能使伸入“監察院”的黑手無所遁形,如果王建煊院長真的有改革魄力,就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儘管彈劾結果未過,負責調查的“監委”可以在10天之內,再度召開審查會提出彈劾,第一次參與討論、表決的“監委”也將全部換人,對於彈劾案最後能否過關,“監委”私下透露沒有絕對把握,而一旦“監察院”二度表決,還是偏袒陳聰明的勢力占得上風,“監察院”失去的,將是全體人民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