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5日電/美國政府今天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沒收台灣前領導人陳水扁夫婦在當權期間,涉嫌以賄款購買的2棟房產。
中央社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助理部長兼移民暨海關執法局長莫頓(John Morton )說,今天這項法院提訟,“代表(美國政府)對外國腐敗官員為一己私利而濫權,然後將賄款放在美國金融系統的警告。”
根據向紐約州和維吉尼亞州法院提出的民事沒收訴訟,台灣某公司為了購併對手,避免政府干預,向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行賄600萬美元。
“彭博社”(Bloomberg)報導,此案應該是元大證券在2005年和2006年間,為了購併復華金而向陳水扁夫婦行賄。
訴狀上說,吳淑珍把這些賄款透過空殼公司和由其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掌管的瑞士銀行帳戶洗錢。這些金錢有部份被轉到美國買下紐約曼哈頓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的房宅。
“法新社”(AFP)報導,陳水扁去年在台灣因挪用國務經費、洗錢、收賄以及偽造文書被判無期徒刑。
“法新社”指出,台灣高等法院上個月才將陳水扁改判有期徒刑20年。主要原因在於其盜用的公款並不如原先所估計。檢察官已經在7月1日上訴。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目前判刑14個月,媳婦黃睿靚判刑12個月。目前陳黃2人還因其他洗錢案被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