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3日電(記者 黃惠玟)針對民進黨質疑“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修正草案,有關中國大陸學歷採認的對象包括來台“短期停留”,亦即包括抵台旅遊的陸客;台灣“教育部”晚上說明表示,陸客來台必須有一定的申請,以觀光目的就是從事觀光,若提出學歷認證申請,就是於法不合,絕對不會發生陸客申請學歷認證一事。
“教育部”指出,採認辦法中所指“經許可來台停留之大陸地區人民”,除指依規定申請來台就學的陸生外,還包括來台依親,或是陸配,這是基於人道立場的考量,所以才開放採認他們的大陸學歷。至於來台觀光陸客並不在這範圍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