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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扁朝公文人間蒸發 馬英九震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3-30 12:36:53  


羅智強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馬英九對扁朝公文人間蒸發震怒。(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30日電(記者 倪鴻祥)“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上午表示,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總統府”高階首長辦公室公文總收文3萬8924件,歸檔率只有6.76%,馬英九震怒,移送“監察院”究辦。他強調,這個決定絕無政治考量,因為除了依法究辦之外,別無他法。

  羅智強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府方這次只移送“監察院”、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而沒有一併移送刑事責任,原因在於無法確認究竟是誰涉及刑事違法。意即這些流失公文只知道直接進入府院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等5長辦公室後就下落不明。有待“監察院”進一步調查確認違失人員,府方也會配合調查,一旦“監院”確認,就會針對涉案人採取刑事追訴。

  他指出,這些公文下落不明的原因,在於公文一抵達府外收發室,就跳過內收發室,直接進入5長辦公室,沒有依正常公文流程處理,最後又沒有依規定歸檔,形同人間蒸發。

  他說,經2年多清查,陳水扁、呂秀蓮及前後任高階首長 (秘書長及2名副秘書長)等17個辦公室,總計收文3萬8924件,其中“外交部”秘抄2萬5398件,僅64件歸檔,2萬5334件不知去向;一般公文1萬3526件,僅2568件歸檔,1萬958件不知去向;歸檔率只有6.76%;其中扁辦公室、前府副秘書長林佳龍辦公室,歸檔率連1%都不到。

  他表示,即使是與一般公文不同的“外交部”秘抄,但內容涉及國家重要外交機密敏感事務,也屬機關公物文件,仍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妥善保管辦理歸檔或銷毀,不得攜離或外洩;府方往例是由持有人離職時自行銷毀或歸檔,現行處理方式則是指定專人保管,用畢定期送還“外交部”集中銷毀。

  羅智強也強調,馬英九指示下,已訂定“總統府”長官辦公室文書處理原則”及“總統府”長官辦公室機密文書處理原則”,嚴格管制所有簽辦流程,且在離職時須辦理切結,因此未來不會再有公文流失的情形。

  府方移送“監察院”調查的扁朝高階首長,包括陳水扁、呂秀蓮;前府秘書長陳唐山、蘇貞昌、游錫堃、陳師孟、邱義仁、葉菊蘭;前代秘書長陳哲男、馬永成;前副秘書長卓榮泰、簡又新、吳釗燮、黃志芳、劉世芳、陳其邁、林佳龍等17位首長及其辦公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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