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31日電/扁政府執政時期三萬六千多件公文不翼而飛,“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有正式文號的公文依法必須保存,“否則像巴紐案一樣出了事要找誰負責?”他強調,湮滅公文者,一定依法嚴辦。
話鋒一轉,他將矛頭對準“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指出,“行政院”最近調閱二○○五年的公文就發現,國光石化是民進黨執政時,“行政院”決定要做的,當時把國光石化地點設在雲林,後來改到彰化。
聯合報報導,吳敦義說:“前幾天蘇貞昌又拿國光石化案批馬政府,蘇貞昌應拿出當時公文看看,是誰做的決定?指責別人時,也要看看自己!”
“監委”沈美真昨天表示,她調查“國務機要費”過程,就發現部分帳冊及公文被帶走,“監院”約詢發現法律對公文移交並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公文未建檔也不知從何查起,她認為政府有制定“政府交接條例”的必要,現行公務員交代條例也有必要修正。
“監察院”昨天聲明,已收到“總統府”的函送資料,“監察院”不會因身分不同,而有不同待遇;初步審核後,已函請“總統府”補件,做出更完整的說明。
“監察院”表示,未來處理的方式,包括“監委”申請自動調查、依院內輪序“監委”調查、函請機關查復、移送院內委員會處理等。
“總統府”清查發現陳水扁執政時期有三萬多件公文失蹤,特偵組搜索只查扣三千六百多件;其他三萬多件人間蒸發的公文,是否有人涉及隱匿或非法銷毀,檢方將一併調查究責。
“檢察總長”黃世銘強調,機密文件要經一定程序核定,特偵組陸續召集相關機關確認查扣文件的機密等級,目前全案仍是他字案,只要鑑定完成,就會追查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