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新京報刊載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項目研究員於乎的文章指出,伴隨日本地震之後重建開始,關於日本外匯儲備是否變現爭論重新浮出水面。日本如何籌措重建資金、該不該變現外匯儲備引發輿論爭議。中國媒體似乎更為關心日本可能拋售外匯儲備中的大量美國國債,而對於中國央行構成壓力,因為中國央行是美元國債的另一個重倉持有者。真是如此嗎?筆者認為顯然過慮。
在回答該不該變現外匯儲備之前,我們首先應該明白外匯儲備是什麼?外匯儲備往往又被稱為外匯存底,指一國政府所持有的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外匯部分,即一國政府保有的以外幣表示的債權。狹義地看,外匯儲備指一個國家的外匯積累;廣義角度,外匯儲備是指以外匯計價的資產,包括現鈔、黃金、國外有價證券等。
從國家而言,外匯儲備代表著國家對於國際清償力,對於匯率變化、國際收支意義重大。然而,從政府資產負債表而言,外匯儲備其實屬於債務性資產,在資產類別的同時也對應著相應的負債,最主要表現形式就是央行貨幣發行或者財政部融資票據。外匯儲備並非屬於日本政府的淨資產,就像中國的外管局只是作為代理人來管理巨額外匯儲備一樣;同樣,外匯儲備也不簡單定義為屬於日本政府,而是對應著同等規模的負債;常規情況下,政府可以隨意動用的資金來源只能是財政收入或發售國債籌集的資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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