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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自由行,有多自由? |
中評社台北7月7日電/陸客來台自由行,兩岸交流往前邁進一大步,陸客終於能在“自由行”中,感受到台灣的“自由”風氣。但台灣“移民署”設下多達卅三項“得”與“不得”從事活動,不僅部分規定荒誕離譜,且只針對陸客,讓“自由行”三個字格外諷刺。
聯合報分析指出,移民署聲稱設限的出發點是善意,但細察設限內容,包括不得上叩應節目、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完全不知何來善意之有。此外,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或軍事地區,若真屬機密單位,各單位自會嚴防,何需移民署越俎代庖?
還有“得泳渡日月潭”,那可否攀爬玉山?可否騎自行車環島?可否浮潛?可否泛舟?這些都未表列於“移民署”的名單中,到底能做不能做?觀光活動何其多,若真要一一表列,恐怕幾張紙都表列不完。
“得”與“不得”從事表列中各項行為,遣詞用字粗糙,訓令與恐嚇的意味濃厚,似乎未審先判,把陸客當嫌疑犯。同時,正、負面同時表列的方式,也讓人不知所云,若未列在“得”與“不得”中的活動,究竟是得或不得?
此外,來台自由行的其他國家觀光客是否也一體適用“移民署”設限的規定?“移民署”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如果這項規定僅針對陸客,“移民署”更應該要交代清楚,設限的用意與目是什麼?陸客的特殊性在哪裡?
兩岸固然有其特殊歷史背景,但是從當年敵對狀態,漸漸演變到現今文化、經濟深切交流,除了政治上雙方仍然小心對話外,民間交流其實已密不可分,在此社會氛圍下,自由行是順勢開放,再以嚴峻的“訓令”設下種種限制,儼然威權主義復辟。
陸客是否涉及不當行為,現存法律足以制裁,“移民署”以行政命令發出限縮基本人權的“恐嚇信”,不但讓自由行變得不太自由,也讓台灣變得不太民主,小鼻子小眼睛,貽笑大方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