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
需兼顧四個面向
如何面對台灣島內在兩岸關係及統一問題上的這種不同心態,如何縮小紅藍綠之間在要不要統一和如何統一問題上的差距,是大陸必須思考的問題。相比較而言,大陸與國民黨為代表的泛藍陣營之間的分歧,是如何統一及在什麼基礎上統一的問題;而與民進黨為代表的泛綠陣營之間的分歧,則主要是要不要統一的問題。筆者相信紅藍之間的分歧通過一段時間的和平發展、深入交流、累積互信、縮小差距、平等協商,最終應能找到解決分歧的辦法與共識,而與後者的分歧解決起來則比較麻煩,因為民進黨迄今仍不能理性客觀地面對兩岸關係的歷史與現實,不願承認兩岸至少在法理上同屬於中國,因而是兩岸邁向和平統一最大的阻力與障礙。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並未把話說死。該黨1999年通過的具有黨綱位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聲稱“改變現狀公投決定”,言下之意只要台灣多數人民同意,民進黨並不排除兩岸關係未來的任何可能性,這等於將兩岸能否最終統一的決定權交給了台灣選民,讓兩岸統一成為大陸與台灣民意之間的問題,既為大陸爭取台灣民心留下了空間,在某種意義上也預留了該黨改變“台獨”立場、接受兩岸統一的空間。但遺憾的是,該黨目前連國民黨提出的“一中各表”都不願意接受,遑論轉變“台獨”立場了。這些情況表明,兩岸關係現狀距離以“一國兩制”方式達成統一仍有很大的差距。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促進完善“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增加“一國兩制”模式對台灣同胞的吸引力,進而促進祖國的統一大業,筆者認為應同時兼顧下列四個面向:
(一)堅持“三步走”發展戰略,搞好中國大陸自身的建設,發展綜合實力,樹立現代文明形象,為統一奠定堅實的物質與精神基礎。
毛澤東認為,在複雜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矛盾,其中必有一種是主要矛盾,由於它的存在和發展規定或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抓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可迎刃而解。⑬兩岸關係雖然錯綜複雜,但主要矛盾在於兩岸的社會發展程度存在著落差或不平衡,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中國大陸,故短期內尚不具備徹底解決台灣問題的條件。中共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就是抓住兩岸關係當中的主要矛盾,從矛盾的主要方面入手,通過自身的發展來解決存在的諸多矛盾與問題。
為此,中共“十三大”提出了“三步走”發展戰略,中共“十六大”提出要緊緊抓住本世紀頭20年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經過這個階段的建設,再繼續奮鬥幾十年,到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⑭相信達到這些目標,定能有效縮小兩岸之間的各項差距,增強統一目標對於台灣同胞的感召力。
(二)繼續在港澳貫徹落實好基本法,不斷總結“一國兩制”在港澳實施的經驗教訓,使之切實能為解決台灣問題發揮率先垂範的積極作用。
港澳回歸十餘年來,北京中央政府兌現了回歸前所作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不僅使港澳《基本法》得到認真的貫徹落實,使港澳的經濟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基本保持不變,使港澳的經濟發展水準繼續在世界經濟中保持領先地位,使港澳社會的安定繁榮程度一如既往,而且使港澳人民享有了從未有過的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港澳居民珍視的自由、法治、人權等價值觀受到了尊重、維護和鞏固。尤要指出的是,港澳回歸後相繼遭到亞洲金融危機衝擊、非典疫情蔓延、全球金融危機爆發等帶來的嚴重困難和挑戰,均在中央政府和祖國內地的大力支持下,在港澳特首與特區廣大居民的共同努力下,一一戰勝與克服之,確保了港澳社會各項事業取得長足進步。“一國兩制”在港澳實踐的情況,比所有人當初預期的都要好,這些無疑對台灣具有正面的示範作用和良性的影響力。
但另一方面也應看到,“一國兩制”是中外政治史上的偉大創舉,不可能實施起來一帆風順、一片掌聲,事實上也的確在香港磨合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例如:圍繞香港基本法23條細則的制訂和政制改革的方案等引發了較大的爭議,如何處理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之間的關係方面也有許多值得總結的經驗,等等。這些都是台灣觀察“一國兩制”能否行得通,觀察北京如何處理兩制之間的矛盾,觀察北京是否說話算數的視窗。因此,中央政府必須盡最大努力確保在港澳實施“一國兩制”成功,通過在港澳的實踐增強“一國兩制”構想的說服力與吸引力。
(三)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盡最大努力排除一切干擾和阻力,為最終實現兩岸和平統一掃平路障。
2005年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繼承、創新和實踐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和平發展學說”,極大地豐富了中共關於“一國兩制”的理論構想,為海峽兩岸從敵對狀態逐漸過渡到“和平統一”摸索出了一條路徑或搭起了一座橋樑,在兩岸政治難題一時難解的情況下,找到了一個可以暫時擱置爭議、和平發展合作、共創雙贏的著力點。
筆者認為,“和平發展學說”具有如下幾個基本點:一是把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作為政治前提,在此基礎上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交流合作、共創雙贏。二是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逐步破解難題的思路,優先解決兩岸同胞最迫切需要、最關心的交往便利和經濟合作問題,同時密切兩岸人員的互動。三是把“開展平等協商”作為“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由之路”,最大限度地換位思考,增進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包容,務實面對兩岸在政治、軍事、外交等領域中存在的結構性矛盾與問題,避免兩岸在涉外事務中繼續進行不必要的內耗,促進協商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四是以中華文化作為維繫兩岸同胞民族情感的重要紐帶,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合作“邁上範圍更廣、層次更高的新台階”,增強兩岸同胞休戚與共的民族認同,撫平歷史創傷,形成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力量。五是把“為兩岸同胞謀福祉”作為“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本歸宿”,把“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作為“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強大動力”,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促進和平發展,為最終實現和平統一累積精神與物質的基礎與條件。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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