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我們認識到健全財政制度,包括在成員經濟體中建立中期財政框架及深化預算改革以加強財政可持續性至關重要。我們注意到今年APEC各經濟體就此開展了廣泛的經驗分享,希望今後在此領域繼續開展相關工作。
11.我們強調繼續促進公正和透明的稅收體制建設。我們認識到,G20等論壇的參與方在實現兩年內完成“G-20/OECD關於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的目標,以及實施新的“稅收信息自動交換”全球標準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這也有利於APEC各經濟體建立公正有效的稅收體制。
12.我們強調公開透明的政府採購對培育健康且具有競爭力的服務業十分重要。
金融支持區域實體經濟發展
13.我們認識到具有深度、流動性強、高效的金融體系有助於引導資本投向更具生產力的活動,從而促進未來的可持續增長。我們認識到APEC地區易受自然災害的影響,鑒此,我們重申在該地區繼續加強災害風險融資(DRF)、從而建立具有彈性的實體經濟的重要性,包括建立健全災害風險財政管理,支持保險及資本市場開發有效的風險轉移工具等。我們期待ADB、OECD、IMF、世行等國際組織繼續與APEC成員經濟體合作,提供能力建設服務、介紹有益實踐經驗並明確有效方法,幫助解決APEC在災害風險融資方面的重點問題。這一領域的進展將向下一次APEC財長會報告。
14.我們認識到氣候融資對解決氣候變化問題非常重要,並重申我們對綠色氣候基金的支持。
15.我們認識到中小企業是區域經濟的支柱,但目前面臨融資困境。因此,我們同意進一步努力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改善法律和監管環境,進一步發展資本市場,促進供應鏈融資等創新融資工具的發展。我們還承諾加強金融教育,促進中小企業能力建設,以幫助其深入了解金融市場,並在區域和全球市場有效開展業務。我們注意到ADB的亞洲中小企業金融監測、ADB-OECD關於提高中小企業融資可及性的研究,以及全球普惠金融合作夥伴關係的相關工作。我們請IMF、OECD、ADB及世行研究如何推動市場與工具的創新發展,這將有助於進一步促進APEC地區中小企業和基礎設施融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