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副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答記者問 (中評社 蘭忠偉攝) |
中評社北京3月11日(中評社報道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11日17時30分在人民大會堂一樓新聞發布廳舉行記者會,就“憲法修正案”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副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地方性法規在推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當中應該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立法主體多了確實有一個如何保障法治統一的問題。因此在立法法當中也設了幾道防線,保證法制的統一。
實錄如下:
成都商報記者:這次的憲法修正案對設區的市的立法、立法權予以了規定,請問這對中國地方治理有什麼積極意義?在地方立法權主體增多的情況下如何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統一性?謝謝。
鄭淑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在回答你這個問題之前,先介紹一點有關背景的情況。我們知道,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地方性法規在推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當中應該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最新的統計,我們現在全國的地方性法規的數量已經達到了12600多件。在我們改革開放以來,地方經濟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在很多的地方城市規模是相當大的。根據國務院2014年對城市規模劃定的新的標準,特大城市,即500萬到1000萬常住人口的設區的市這樣的城市有87個,占整個設區的市的30%。大型城市,即300萬到500萬常住人口的設區的市有82個,占29%。還有一類,叫做超大城市,即1000萬以上的人口,我們還有一些,比如河南的南陽,還有山東的臨沂,都超過了1000萬以上的人口。
鄭淑娜:在地方管理這麼一個規模大的地區的時候,特別是在推進城鎮化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土地問題、人口問題、城市管理的問題、環境問題,以及社會管理的問題,方方面面,錯綜複雜。除了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有省裡的地方性法規,還有本地方一些自己特點的,國家法律、法規,省裡的法規不會給他去制定,它需要用法治來治理本地區各個方面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