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評論員 鉄舸)香港疫情之重,已經到了失控狀態。如果沒有國家出手大力相助,香港社會必定陷入巨大混亂。對當前的香港來說,抗疫乃是第一要務,行政與立法都需要把港人生命放在首位,相互之間不僅需要緊密配合,也需要相互督促,立即拆除一切阻礙抗疫的藩籬,使香港儘快擺脫險境。
我們有以下幾個看法:
第一,香港特區政府作為抗疫的責任主體,必須切實問責到人,需要責、權、利相對應。香港公務員曾經被譽為“全世界最優秀”的公務員,也拿著全世界最高水平的薪水。我們經常聽到的是“高薪養廉”,其實“養廉”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對香港納稅人來說,高薪更需要與之相配的能力與擔當。早期港英政府的很多官員特別是重要官員都是來自英國,以派駐海外的身份享受優厚待遇;對殖民官員來說,他們作為外來管制治者可以對殖民地民眾的生命漠不關心,但是特區政府官員都是香港社會的其中一員,必須徹底反對殖民官員心態,對自己賴以生存的家園、對給自己提供高薪的納稅人,要有高度的責任與擔當。在香港遇到危難的時候,公務員必須挺身而出,做出比普通人更多的貢獻。而在今天,疫情是香港的第一要務,最重要的是必須針對香港的疫情找出問題、顯出本領、拿出行動。香港特區政遲至昨日才開始清理妨礙內地醫務人員全面參與疫情撲救的法規,非常被動,還需要更積極主動地尋求立法機關的支持與幫助,儘快在行動上真正徹底加以拆除。
第二,立法會經過改選,由愛國愛港人士組成,已經不存在之前那種刻意對行政主導進行掣肘的行為。抗疫是香港當前的第一要務,也是香港社會面臨的最大政治危機。在港人生命受到巨大威脅的當前,民意代表的監督功能與參政功能要切實發揮作用。香港以往的一些法律法規,包括一些帶有行業保護性質的條例,在保護港人生命儘快脫離病新冠毒的致命威脅面前,都是可以通過緊急立法加以修正或擯除的。立法會不僅需要積極配合解決特區政府為抗疫提出的相關法例問題,也有責任督促特區政府作為抗疫的責任主體,爭分奪秒、雷厲風行地落實抗疫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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