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陸資入台持股設限30% 至遲6月底生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13 09:24:31  


  中評社台北5月13日電/“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12日說,“經濟部”擬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案”,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的持股比例限制在30%,辦法“至遲不會拖過6月底”生效。 

  中央社報導,第三次江陳(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中,兩岸發布陸資來台共同聲明。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添枝昨天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案”召集部會協調,傅棟成下午在“陸委會”表示,有兩種形態投資將適用陸資管理辦法,包括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持股比例為30%者,或陸資握有實際控制權。 

  針對實際控制權定義,傅棟成表示,公司法中有“關係公司”專章,未來將參考該專章條文,訂定管理辦法,據此認定是否有實際控制權。 

  對於來台投資企業的資格,他說,目前規劃有大陸軍方投資或有軍事目的會給予限制,也就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至於大陸政府掌握的投資事業來台投資則是“原則同意,例外禁止”,禁止標準包括有政治、文化、社會敏感性或具有壟斷性等“國家”安全疑慮。 

  傅棟成表示,未來開放行業項目佔總行業別的20%至30%,不過,第一類電信類(固網、行動電話)不在開放之列。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