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台灣《壹週刊》 |
中評社台北6月17日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弊案已進入最後階段,特偵組查出,陳致中在瑞士共開設4個國家的人頭公司,存放12億鉅款,但陳遲遲未把錢匯回台灣。
特偵組懷疑,陳致中“忘記”人頭公司名稱是拖延戰術;錢未匯回,不但不利於陳的認罪協商,也可能致使遭法院重判。此外,台美司法互助也有重大突破,日前美方不僅將陳致中在美國的兩棟豪宅等新台幣6千萬元資產查扣,更將陳致中與黃睿靚的美國簽證註銷。
根據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導,特偵組已掌握線索,陳致中總共在開曼群島、貝里斯、列支敦斯敦等地開設寶昌、葛拉罕等四家人頭公司,利用這些人頭公司再將鉅款存進美林銀行、瑞士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COUTTS等三家銀行。
由於陳致中成立人頭公司的行為非常複雜,辦案人員至今還無法掌握其中兩家人頭公司的正確資料,日前曾再度傳訊陳致中和黃睿靚,要求說明,但陳竟說:“我也記不清楚公司叫什麼名字,可能要回去請教委任的銀行才知道。”陳的說詞讓辦案人員非常納悶,“這麼大額的錢,居然不知道用什麼公司的名義存款?”這也讓特偵組懷疑陳認罪協商的誠意。
雖然陳致中強調他願意去問受託銀行,有關人頭公司的名稱,及指示銀行將保管中的人頭公司大小章取出,蓋在匯款單上,將錢匯回台灣,但截至目前,仍不見有任何動作。
知情人士透露,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弊案,最後針對陳致中與黃睿靚洗錢部分,將端看他們是否有把海外的錢匯回台灣,作為量刑的標準;一旦錢沒匯回,陳可能會因為認罪協商沒完成遭到重判,到時候恐怕要有入獄的準備。
也因為涉嫌洗錢可能遭到重判,所以美國在台協會(AIT)才會在陳致中、黃睿靚的美簽尚未到期前主動註銷。AIT確認陳致中夫婦涉嫌案件已被偵辦起訴、並限制出境,認定二人在台灣沒有強烈的約束力,隨時有可能到了美國後就不再回台,以躲避司法訴訟,因此做了註銷二人簽證的決定。
而陳致中與黃睿靚在美國的資產,也在日前遭美國法院裁定凍結查扣。根據目前特偵組追查發現,陳致中夫婦在美國的二棟豪宅、加上存款等投資,折合台幣共有6千萬元資產,美方根據特偵組提供的文件資料,認定這些都涉及洗錢,予以查扣。
特偵組採取“管人追錢”策略,把扁家人全部留置台灣,一點一滴將贓款追回。陳致中如果沒有在一審前完成匯款手續,到時候特偵組向法院請求從重判刑,陳致中最後可能陷於人、財兩失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