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2日電/在看守所羈押了大半年,陳水扁仍一副大剌剌的模樣,拒絕接受訊問。檢方問他發犒賞金給張俊雄的事,他更反譏一句“你沒作過‘總統’”,諷刺小司法官不懂大“總統”的統治權。
聯合報“黑白集”專欄指出,八年“總統”的威風,一定是滋味無窮,才會眾多弊案纏身,陳水扁依然不可一世的姿態。在他眼裡,送張俊雄兩百萬元,算得了什麼?讓他回鍋重任“閣揆”,才是更大的犒賞!即使貴為“閣揆”,“總統”能賤之,“總統”能貴之;扁任內六易“閣揆”,把權力的收放像溜溜球一樣玩到極致,應是快意無窮吧!
問題是,一般人也許沒當過“總統”,卻知道“總統”應該如何行事;而像陳水扁這樣當過八年“總統”的人,卻直到卸任還不知道“總統”權力有其界限。看陳水扁在法庭上的自得,包括分封、犒賞,乃至插手核四的停建,他洋洋得意的全是“總統”的“特權”;至於“總統”的責任、義務和基本道德操守,陳水扁卻絕口不提。這些東西,莫非在他心裡從來不曾存在過?
陳水扁任內,以他個人的硬拗和善變,加上整個政府的曲意配合,把台灣帶到鎖“國”自困的境地,把扁家帶到貪婪破毀的泥淖;這些,難道沒有激起他一點內疚神明的愧意?如果有的話,為什麼他還在那裡顧盼自雄,嘲弄司法?
鐵窗孤寂,家庭離散,陳水扁念念不忘的卻仍是“總統”的特權威風;這點,恐怕連他心儀的李登輝都自嘆不如。所幸,台灣社會還沒變態到那個地步,司法官不必當過“總統”,照樣能辦卸任“元首”,用庶民通用的那把尺也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