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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堅持捍衛台灣的新聞自由,但也肯定保障一般民眾的個人隱私。資料圖 |
中評社台北4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立法院”日前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遭外界質疑在限制新聞自由一事,“總統府”昨晚發表三點意見,馬英九堅持捍衛台灣的新聞自由,但也肯定保障一般民眾的個人隱私,他希望行政與立法部門亦宜考慮透過適當程序,採取適當作法,化解疑慮。
所謂適當程序與適當作法,府方並沒有明言,但基於個資法已經完成二讀,可能採取的方式,包括“法務部”提出配套辦法補救,或者在“立院”通過三讀後由“行政院”提覆議等。
府方高層原本支持“法務部”修法的立場,但因各界爭議擴大,府院黨昨天傍晚達成共識,相關修正草案明天暫不三讀,待27日再決定處理方式,今天透過黨政平台進行協調。
府方三點聲明,馬英九認為:
一,新聞自由不但是“憲法”保障的人權,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他堅持捍衛台灣的新聞自由。
二,有關此次個人資料保護的爭議,是新聞自由與個人隱私權兩種基本人權的衝突。
三,公眾人物以外的一般民眾,其個人隱私權應被嚴格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此加以保障,可謂人權的一大進步。惟對於此次修法可能對新聞自由造成過當限縮,行政與立法部門亦宜考慮透過適當程序,採取適當作法,化解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