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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左二)與綠營人士合照。(中評社 鄒麗泳攝) |
中評社台北4月29日電(記者 鄒麗泳、黃惠玟)影響2000年“總統”大選選情的“興票案”,在李宋大和解情況下,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得以領回提存在台北地方法院的新台幣2億4000萬元。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下午受訪時表示,這件事報紙已經報導了,李登輝並沒有交代他特別澄清或說明。但黃昆輝強調,李登輝已經不是國民黨主席,他不會、也沒有理由拿這2.4億。
黃昆輝是在參加搶救台灣行動聯盟“反ECFA護台灣”記者會後,接受中評社記者訪問時,作了上述表示。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2000年因興票案提存在台北地方法院的新台幣2億4600萬元,在法定收歸公庫的10年期限屆滿前,宋楚瑜與李登輝今年一月達成和解,李登輝簽名同意這筆錢還給宋楚瑜,而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宋楚瑜領回,因此2.4億歸宋楚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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