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17日電/扁家4大案二審,陳水扁夫婦刑度減輕,法官認定的“國務費”不法所得也遠較一審低。特偵組為準備上訴,決定請先前蒞庭過扁案的公訴檢察官一同開會。
扁家4大案二審判決,不僅扁、珍從無期徒刑改為20年,二審更因對“國務費”因公支出的標準放寬,認定不法所得為新台幣1490餘萬元,遠低於過去偵、審認定的1億多元。
中央社報道,由於二審見解與過去差異極大,加上高院在判決書中記明用於機密外交的“國務費”金額,與附表相差130多萬元,內容明顯矛盾。特偵組在研究後,已傾向上訴。
目前特偵組檢察官均為上任不到2個月的新手,特偵組已決定“找幫手”,盡快並詳細研究判決有無違背法令與理由矛盾之處。
“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特偵組已於15日下午收到判決書,他要求每名檢察官將4大案逐案閱畢,以全盤掌握整體案情,並於下週邀集“高檢署”過去蒞庭公訴檢察官共同開會討論。
至於台北地方法院8 日判決陳水扁被控貪污“元首外交零用金”無罪一案,黃世銘指出,特偵組尚未收到判決書,將待收到後,將由檢察官郭永發專責研究。
另外,扁家在瑞士的“海角7億”,特偵組至目前為止,已收到的款項與有價證券約新台幣4億3481萬元,剩餘款項能否趕在高院裁定是否延押陳水扁前匯齊,備受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