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30日電/綠營質疑“總統府”9月1日才要公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但預算書已先行減列相關預算。“總統府”回應,“總統府”在“國會”通過修法後,考量法規生效時程才調整,請綠營勿扭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陳水扁的禮遇金與事務費都將停止。“總統府”2011年度預算書今天送達“立法院”,相關預算新台幣1025萬6000元全數減列。
中央社報道,對此,民進黨質疑“總統府”量身訂做、居心叵測。“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晚間回應表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是學法律的,不會不知道“立法院”修正法律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日施行者,自公布之日起算第3日起發生效力。
他說,依必然的生效時程推算,“總統府”在“立法院”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後,不予編列相關預算,乃必然之理。
羅智強認為,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要選擇挺扁,是蔡英文和民進黨的選擇,但在“立法院”通過相關法律修正案後,對涉嫌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的陳水扁,依法應停止禮遇金,“總統府”必須尊重“立法院”的立法。難道依民進黨的意思,為了挺扁,民進黨要求馬英九不顧法律,要“總統府”續編陳水扁的禮遇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