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8日電/扁家4大案6月間二審宣判、上訴“最高法院”後,高院合議庭7月19日裁定羈押陳水扁3個月。中央社報道,由於扁羈押期限將屆,高院合議庭已排定10月1日提訊扁出庭,召開延押庭。
陳水扁因扁家4大案被控貪污、洗錢,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6月11日二審宣判,改判扁有期徒刑20年。
陳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起,一路遭羈押至今,全案二審宣判、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囑託高院合議庭召開移審接押庭,高院合議庭7月19日裁定羈押扁3個月,期限至10月18日期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