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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扁大將黃慶林(左起)、陳昭姿及張葉森。(中評社 鄒麗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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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0月6日電(記者 鄒麗泳)特偵組檢察官今天上午前往台北看守所進行“扣押疑似內裝公文之密封紙箱計58箱”啟封程序,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轉述扁的談話指出,特偵組越俎代庖、違法濫權查扣並準備開啟這些文件資料,根本就是政治設計及政治迫害行為,嚴重破壞司法檢察機關的權責分工,也侵犯他的司法人權,特偵組淪為馬英九政治御用工具,此司法惡例讓台灣司法再度蒙羞受創。
陳淞山是在上周五(1日)下午與陳水扁會面時,扁表達希望親自在場了解、查看這些他未曾看過、由“總統府”秘書處幕僚打包封箱的資料文件。扁認為“侵占公文案”並非屬於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特偵組應有之職權範圍,特偵組的查扣動作是違法、違憲作為。
特偵組今天上午特地到台北看守所讓陳水扁親自開封58箱文件,本土社團則到北所聲援陳水扁,包括台灣北社社長陳昭姿、前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台灣教師聯盟會長溫貴琳、台灣北社秘書長李川信、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創作歌手王明哲、一邊一國連線市議員候選人江志銘、童仲彥、柯景昇、王淑慧等,現場有數十位挺扁群眾。由於,警方一度有意驅離本土社團,引起不滿,現場氣氛稍有火爆,警方也二度舉牌,不過,最後和平結束場外挺扁活動。
扁辦指出,特偵組所能處理的案件,涉及“總統”貪瀆或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與危害社會秩序相關案件,“侵占公文案”並非屬於此類型屬性之案件,也不是特偵組檢察官所稱的廣義“貪瀆”案件,根本不該屬於特偵組管轄權限範圍,特偵組卻強行出頭受理“總統府”移送案件,是馬英九特別政治指示對陳水扁的政治迫害。
扁辦強調,扁既然不曾看過這些疑似文件、資料的幕僚打包封箱物品,在法律上已欠缺“侵占公文罪”的主觀犯意,且陳水扁曾在今年6月22日指示扁辦發文給“總統府”及特偵組協商處理相關文件事宜,更證明陳水扁對這些資料文件並無任何侵占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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