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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若不道歉 羅智強要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5 11:09:54  


  中評社台北5月25日電/台“總統府”秘書羅智強近來被自由時報點名,指他公私不分。羅智強昨天發表六點聲明,表示自由已對他造成名譽傷害,要求自由在五月卅一日前公開道歉,否則將以個人名義提告。

  聯合報報導,羅智強要求自由時報公開道歉,自由時報昨天表示,“不予回應”。

  自由時報上周日以“馬辦成員寄居“總統府”為題,指羅智強仍在府上班,且升任十四職等秘書;隔天再批“總統府”踐踏“國家”公器。

  據透露,府方原本不願意大動作回應,但媒體一再傳播錯誤訊息,最後決定提告。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昨天代羅智強發出六點聲明。第一、羅智強去年三月一日進入“總統府”,是“總統府”十二職等秘書兼發言人,今年五月四日免兼發言人,仍任“總統府”十二職等秘書;自由時報未向羅智強與“總統府”查證就報導,影響羅智強名譽。

  第二、羅智強免兼發言人,仍負責襄助“‘總統’臉書”、“治國”周記、部分文稿等工作,繼續在府工作至五月廿日,之後請休假至五月卅一日,共請七天休假,六月一日再辦離職。

  第三、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目前尚未成立,羅智強也尚未到任內定副執行長一職,未支領台灣加油讚一分薪資。

  第四、針對民進黨批評羅智強休假一事,羅智強在府內工作累積可請休假日約四十五天,遠超過此次所請的七天休假。

  第五、自由時報不於七天內(五月卅一日前)公開道歉,羅智強將以個人名義提告。

  第六、自由時報新聞報導本身屢次錯誤,幾乎不更正、不道歉,更以一種“報錯就報錯,你奈我何”的傲慢態度,變本加厲,擴大不實的攻擊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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