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9日電/台灣新“內閣”上路,為美牛進口議題成立特別因應小組,綜理跨部會意見,足見政府承受壓力之大。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應否開放,之所以難以取捨,主要就在這是一個“倒退”的作法;而美國向貿易“友邦”發動這樣不高尚的叩關攻勢,其實也有失一個民主大國的道德立場。
聯合報社論說,近幾年,美台關係除了軍售,檯面上談論最多的議題幾乎都圍繞在美牛的進口上,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怪的現象。從扁政府到馬政府,先有狂牛問題的糾纏,後有瘦肉精超標退運的事件,不僅影響雙方貿易談判氣氛,也影響美國牛肉的聲譽。在此情況下,美國肉商不設法改進其飼養方式,美國政府不去督促肉商提升品質,卻一味透過外交手段要求他國放寬標準,強銷其安全有疑慮的肉品,殊非合理。
再者,美國政府若把美牛問題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連結,將瘦肉精解禁當成台美重啟談判、乃至同意台灣免美簽或議簽引渡條例的前提,也難以稱之為君子行為。美國藉台美外交的不對稱關係,以TIFA來槓桿美牛進口,當然是比較省力的作法,但也無異用牛刀殺雞;因為,從台美關係看,若為了推銷瘦肉精,而延阻了TIFA、免簽、引渡等更具宏大高遠價值的雙邊機制之實現,非但不符文明原則,亦有損美國的國際戰略利益,比重顯不相稱。
何況,在自由貿易原則下,一個國家有權決定其進口食品的安全標準。台灣要求外國進口牛肉要達到零瘦肉精的標準,主要是出於維護民眾健康所需。如果美國對歐洲出口的牛肉必須達到零瘦肉精的標準,而過去許多輸來台灣的美國牛肉也都能合乎零瘦肉精的規範,那麼美國肉品商該做的,應是繼續向台灣提供合格的肉品,而不是假政府的外交力量強迫貿易伙伴在食品安全上退讓,不是嗎?畢竟,與其強迫人吃瘦肉精,不如不餵牛吃瘦肉精。
在科學上,瘦肉精殘量的高低及安全性當然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在美國,食品安全標準容許五十ppb的培林殘量,這是為適應美牛以玉米為主食的飼養方式,對瘦肉添加物的特別容許;加拿大則是四十ppb,和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相同。台灣則規定零檢出,和歐盟、中國大陸等一百六十餘國相同。由此看來,假設台灣比照日本放寬瘦肉精標準為十ppb,或許不會讓民眾感到變成“次級國民”,因為那是比美國境內還高的標準。許多台灣民眾並不完全排斥美牛含瘦肉精,這是原因之一。
但問題是,必須預防骨牌效應。一旦對美國牛肉解禁,對豬肉的瘦肉精要不要解禁?對其他進口肉類、乃至台灣各項畜產要不要同步開放?美國可以大剌剌地說,基於貿易公平原則,美國不要求美牛單獨享受特別待遇;但若是通盤解禁,對台灣整個禽畜業勢必是一場品管大倒退的災難,這才是馬政府左右為難之處。台灣消費者願意冒風險品嘗美牛美味,那是個人的選擇問題;但瘦肉精的解禁可能會帶來台灣畜牧業品質和生態的驟降,那才是台灣難以承受的代價。亦即,禁用瘦肉精是一個“進步”的觀念,但現在為了配合美牛的“低標準”,台灣食品的安全水準卻可能要全面跟著下滑。對這樣的貿易關係,美國政府覺得公平、對等嗎?美國人民能感到自豪嗎?
對台灣而言,美牛是一個高度棘手的難題;對美國而言,這則是一個不光榮的議題,也是不理直的談判。其癥結,在美國肉商對時代及社會變遷的缺乏自覺,堅持以違反自然法則的方式飼養,最後要仰仗政府外交力量來強行推銷。所謂“不光榮”,一是指它在品質上無法符合多數國家認同的標準,二是它所欲強加的標準,將導致他國的法令規章倒退。這正是台灣面對的難題。
社論建議馬政府,在不犧牲民眾健康、不危及島內產業的前提下,應本著貿易善意,謹慎研議美牛的安全開放。唯我們更必須建議美國政府,應將美牛談判當成獨立的議題,不要再和TIFA、美簽等問題連結,必須脫鉤;如此,雙方才能有更心平氣和的談判空間,亦不致因美牛問題而傷害了TIFA、免簽及引渡等更具宏大高遠價值的台美關係之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