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6日電/台灣政壇傳出五月將有另一波“內閣”人事異動,包括兩岸、外交、“國防”首長都會異動,“行政院長”陳冲昨明確表示,“這都是一些沒有根據的,我到現在都還沒聽過”;陳冲還說,選舉結束後,就是“總統”第二任期的全新開始,這也是責任的開始,“再做三個月就要換人,這樣有誰願意來做?”
陳冲昨天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暗示五二○“內閣”人事幅度並不大,他表示,依法律規定,“內閣”必須在五二○前總辭,但除非有“重大因素”發生,不至於再有重要“內閣”人事異動。
對於“重大因素”,陳冲則說“就不用舉例,這好像都是負面的”,暗指“閣員”出包,才會調整職務;陳冲還說,依勞基法規定,政務官猶如不定期契約,但包括“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異動,目前都只是外界的揣測。
該報記者進一步追問此一說法是否代表“內閣”人事直到五二○維持不動,陳冲又說,兩岸外交屬於“總統”職權,“到那天(五二○)會怎樣,我也不知道”。
不過,包括“政務委員”張進福、工程會主委陳振川預定五二○重返校園,屆時仍有兩政委去職,陳冲表示,這些人事調整需要尊重當事人意願,他很感謝對方願意幫忙到五二○。
問及“總統”與“閣揆”分工,陳冲表示,從法律上並沒有分工這麼細,“但我沒有資格去講跟‘總統’講分工,‘憲法’規定很清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很多事情(施政)必須經‘總統’同意”。
對於“總統”應否列席“國會”報告,馬英九日前提及“一切按照‘憲法’明文做就好”,此舉引發在野黨反彈,陳冲形容這是“‘總統’用白話文講出‘憲法’的規定”。陳冲解釋,根據“憲法”規定,“立法院”得清楚“總統”“國情報告”,所謂“得”就是沒有強制性,“憲法”僅規定“閣揆”應列席“立院”報告並備詢。 |